文青筝JOY 发表于 2017-6-17 16:56

撕人成果不犯法,恶性竞争才可怕!

昨天晚饭后,在沙发上玩手机。突然微信连着闪了好几下,点开一看,朋友群里发了个微博链接,是个视频。

一位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子在一家门面里撕下了某牌子酒的门贴!

群里讨论了几句,说是为了竞争,郎酒的业务员私底下去把江小白的门贴撕了。这明显就是破坏了行规的行为。一般来说只能去进行广告覆盖,而不能撕毁。







一个行业的发展需要竞争,但是一些恶性竞争会成为行业毒瘤,长此以往造成毁掉自己又毁掉他人的结果。虽然视频中郎酒这位业务员不算粗暴,但是撕人门贴这件事,确实有失职业操守。之前也接触过一些地推业务员,知道他们挺不容易的。品牌做这种地推,都是花了一定的人力物力,都是附注了心血的。业务员们轻轻一撕,撕掉的又何止一张门贴呢?

不知到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

徐巧 发表于 2017-6-28 11:02

路过看看

不醉不罢休 发表于 2018-4-12 13:14

同行才是赤裸裸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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