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11时,共收回11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81,774,996.30元置换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