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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品鉴”酒违规销售,赊店老酒或将面临巨额处罚

2018-11-12 23:10| 查看: 15052| 评论: 0

“非卖品”,指不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只作为赠品或者试用的产品;而“限制流通”的本意更是对该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渠道做出了规范性约束。


“内部品鉴”酒在当地各酒水终端均有销售

近日,记者在河南省南阳市调查时发现,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赊店老酒)生产的一款名为“内部品鉴”的单品酒,虽然在包装上注明了“非卖品”、“限制流通”等字样,却在市场上公开销售数年,每年销售额达数千万。而作为商品经营者的许多知名大型商超,也因采购人员专业法规知识缺乏,为其正常销售披上了合法“外衣”,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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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品鉴”酒公开销售,价格不一

10月24日,记者走访南阳市多个酒水零售终端和大型超市,发现这款赊店“内部品鉴”酒均有销售,但售价却相差许多。在街边普通烟酒零售网点,该款白酒零售价格为220元左右,整箱批发价格为1200元。

在当地知名的“万德隆”连锁超市所有门店,同款白酒统一零售价为278元,整箱价格为1300元。该超市酒水专柜营业员向记者透露,进货渠道不同导致价格有差别,正规商超质量有保证。

而快消品业内人士则告诉记者,产品代理商选择大型商超供货并抬高零售价格,目的是为了建立同款商品的“价格标签”,以便消费者有选择性对比,从而加大各中小分销商的出货量。

记者发现,这款“内部品鉴”酒在包装上还注明了“非卖品”、“限制流通”和“客户招待”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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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一:“非卖品”公开销售肯定不规范

既然是“非卖品”,能否公开销售?为此,记者走访了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政策法规科袁科长告诉记者,我国新《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有着严格的规定,无论该产品的品质如何,其外观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相关要求。商家作为经营者,应该深入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购进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否则,商家将作为第一责任人受到处罚。


赊店“内部品鉴”酒外包装标明了“非卖品”等字样

“任何一种产品都要有生产企业完整的标签信息”。该局食品监督所稽查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款“内部品鉴”酒在单瓶外包装标签印上“非卖品”和“限制流通”的字样,或许是因为该产品的标签标示出现了问题,无法正常流入市场,也可能是企业的一种刻意宣传。

但该产品目前已经进入流通渠道,按照相关法规肯定是不规范的。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提出质疑,可向该局投诉举报,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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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二:公开销售“非卖品”不排除主观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食品标签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之一,也是取得食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许可的重要标准之一。企业食品标签不合规是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无标示、违法标示、模糊标示和歧义标示。

相关食品专家表示,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认定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必须符合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是标签内容齐全、真实、合法;其次为标签内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将应当标注的内容全部标注,没有出现漏标、少标事项,却不得标注法律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最后是标签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食药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则坦言,在包装印上“非卖品”字样,实际上就是一种消费误导。据介绍,食品名称是标签标注的最主要内容,企业未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就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模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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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三:赊店涉嫌标签违法或将面临巨额处罚

信息显示,2018年8月28日,赊店商业有限公司(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南阳市中泰豪生大酒店举办了一场“赊店老酒内部品鉴中秋节订货暨答谢会”,公司多位高管到场与参会的终端经销商进行交流。

该公司公众号推文称:“赊店内部品鉴上市已有8年之久,以其优质的品质、简约大气的包装和极高的性价比,深受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截止订货会当天下午15时,便有300多位终端店主签下订单,收款轻松破千万”。



“内部品鉴”酒订货会现场

新《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无标示和违法标示的处罚力度,按照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要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其对应的处罚标准也相当严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照此计算,若该企业违法事实成立,那么遭受的罚款金额恐将是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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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南阳知名超市已经下架赊店“内部品鉴”酒

10月25日,记者将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告知南阳“万德隆”连锁超市,超市总部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将超市内场及自营酒水专柜的赊店“内部品鉴”酒全部下架。

该超市采购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步会责成供货商和厂家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会按照合同对供货商进行违约处罚。同时,会对一线采购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南阳“万德隆”连锁超市各个门店货架上摆放的赊店“内部品鉴”酒

随后,赊店老酒厂家工作人员也闻讯给记者打来电话,电话中该工作人员承认“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营销方式”。同时,厂家表示会积极进行整改,让该款产品真正用于内部接待。

据悉,赊店老酒不久前被授予河南省白酒行业“五朵金花”荣誉称号。另根据《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2018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赊店老酒将作为当地政府重点扶持对象,力争2020年实现深圳主板上市,或成为豫酒上市第一股。有专家指出,目前该企业刚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若不积极改善自身存在问题,IPO之路将充满艰辛。对此,中国食品报也将持续关注。(来源:中国食品报快讯 记者 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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