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杏花村遗址“小口尖底瓮””酒具的发掘证明, 6000年前杏花村飘起了第一缕酒香,标志着中国乃至世界真正意义上的酒文化诞生。 仰韶文化遗址小口尖底瓶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与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文化一脉相承。杏花村汾酒,6000年前已在中华酒文化的母体中孕育,杏花村遗址出土的文物真实地记录了汾酒从孕育到诞生的历史过程。 1982年7月到11月,由国家文物局、山西考古所、吉林大学考古系联合组成晋中考古队,对杏花村东堡面积约15万平方米的土地上开展了有计划的考古发掘。根据考古获得的层次关系及对其内涵的分析,考古上将其堆积形成分为八个阶段,分别属于仰韶、龙山、夏、商文化时期。该遗址第三、四、五、六阶段分别出土了仰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期和晚期以及复代的器具,出土的众多器具,如、高、翠、豆、罐、盆、壶、碗等实用器中,其中的“小口尖底瓮”,造型为鼓腹、唇口、短颈,腹部饰线纹,后经专家考证为当时的酿酒器具。 古埃及壁画《酿酒图》 古巴比伦石刻《送酒图》 其与古埃及新王国墓葬壁画《酿酒图》、巴比伦文明的乌尔王朝遗址出土的石刻《送酒图》、和中国古汉字“西”字的演变过程有着惊人的相似,“酉”字是取向于尖底瓶,而“西”字中的一画以示酿酒器中有“实”(“实”,谷,果也)。 “酉”字演变 据上所述,国内外考古发现的有关尖底瓶的史料,其用途又得到殷墟甲骨文字形的佐证,揭示了尖底瓮这类陶器的功能,主要是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人们的酿酒器和容盛器,而目这类酿酒容盛器为我国黄河流域仰韶文化时代十分普遍的陶器,从而说明当时酿酒之风盛行。 汾酒博物馆的小口尖底瓶 由此说明远在4000年至6000年前,这里人口密集,农业发达,原始先民已经开始过着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并有了造酒活动。 杏花村遗址酿酒容器的出土向世人宣告,中国早在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已经开始人工用谷物造酒。 本文来源: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张崇慧 张树明编著的《汾酒收藏》一书。 |